游戏运营备案是指文化部要求在游戏上线运营后的30日内到文化部做游戏运营备案。那么除了这种备案以外,新闻出版总署也要求经营网络游戏的公司,每款产品需到新闻出版署做一次互联网出版备案(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前置审批),通常称为游戏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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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备案是游戏运营不可缺少的一个工作内容,目前主要向两个政府部门申请。一个是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处,另一个是新闻出版总署数字科技司。这样就更加系统的对监管了。
网络游戏出版的要求一般指的是游戏出版备案的要求,游戏备案分为两种,游戏出版备案和游戏运营备案。
游戏出版备案是游戏运营的必备资质,需要到新闻出版总署去办理,所以也叫游戏版署备案,它对游戏在互联网上的运营起保护作用。
游戏运营备案更是运营游戏的通行证,是到文化部去办理的,所以也叫游戏文化部备案。下面介绍这两种备案所需的材料。
游戏出版备案申请基本材料:
1.游戏文字及图片全部脚本;
文字稿包括:游戏总体介绍、开发运营公司介绍、NPC人物对话、物品道具名称、技能列表说明、任务文本、防沉迷设置说明、游戏内的屏蔽词库等相关文字内容;
2.游戏演示光盘 [游戏自动演示视频刻盘] 电子版本;
录制时长为10分钟左右,包含游戏登录过程、主要技能展示、游戏场景及人物动作展示等信息;
3.游戏客户端光盘[网页游戏无须准备] 六份;
4.游戏申报所需资质材料为:开发公司的营业执照、著作权、授权书 、ICP、文网文(可无),承诺书(以上均要盖章)。以上一式五份。
游戏运营备案申请基本材料:
1.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2.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3.产品操作说明;
4.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5.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6.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7.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软件著作权为电脑软件、嵌入式软件、APP等软件申请著作权相关登记
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也叫网站ICP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游戏版号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相关游戏出版运营的批文号的简称,是由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发布的,对于游戏根据著作权(游戏软件著作权,含网络游戏)法]和[计算机游戏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游戏软件厂商或者个人作者开发的游戏软件在开发完成后就受到著作权(游戏软件著作权,含网络游戏)法的保护。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游戏运营备案是游戏运营商要给游戏做的一项工作。游戏运营备案是对游戏的审查和保护。游戏备案分为两种,一种是游戏运营备案另一种是游戏出版备案。游戏运营备案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游戏市场。
网络出版服务是一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出版形式和交流方式,是新兴的出版方式之一。与书籍,报纸,期刊,视听产品,网络出版物等传统出版物相比,网络出版物的本质属性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可以看作是传统出版物在网络上的延伸和发展。
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也叫网站ICP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从而,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因此,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ICP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也叫网站ICP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从而,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因此,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ICP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也叫网站ICP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从而,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因此,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ICP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根据经营服务不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划分为:游戏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