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请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3月1日版)区分产品类别。
答: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答: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技术审查部门可以不再组织现场核查:申请增加同剂型产品,生产工艺实质等同的保健食品;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或延续,申请人声明关键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且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以下情形技术审查部门不得免于现场核查: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被立案查处的;保健食品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
答: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答:可单独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注销并不影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程序。
答:否,区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均可。
答:先变更营业执照,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先办理营业执照,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