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此项业务实施机构是国家邮政局,需国家局审核后才能批复邮票仿印
答:不停航施工许可受理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机场管理机构与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保证责任书; (三)施工组织管理方案及附图; (四)各类应急预案; (五)调整航空器起降架次、航班运行时刻、机场飞行程序、起飞着陆最低标准的有关批准文件。
答: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3、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4、演员名单;5、演员名单对应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6、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参加演出的同意函;7、演出节目单;8、与演出节目单对应的节目内容(或视听资料)9、演出场所的同意函或其与演出举办单位的协议;10、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11、演出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12、演出场所的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合格文件;13、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职员不得获取经济利益的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办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的,应当出具,并需演出举办单位签章);14、《安全保卫工作方案》;15、《灭火、应急疏散预案》;16、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17、依法取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18、委托书。
答:需要符合: (1)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2)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3)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记录。
答:需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记载有效期届满30日内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与监管服务平台”提交延续申请,并按照“广东政务服务网”中“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审批”的延续材料办理延期手续。
答:涉外及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演出经纪机构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满2年,但没有举办过营业性演出的,不得举办涉外及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机构有违反《条例》规定记录的,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不得举办涉外港澳台营业性演出
答:企业因结束经营,携带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答:申请人选择网上办理方式时,申办业务中涉及需提交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的,仍需通过快递或窗口提交的方式,将原证交回审批窗口。